- 第 一 章 總則
- 第 1 條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為改善殯葬文化,加強殯葬設施之設置管理及殯 葬服務業之管理輔導,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資源,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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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2-07-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104 年 08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04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法綜字第10432732100號令修正發布第4、23、27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