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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2-07-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104 年 08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04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法綜字第10432732100號令修正發布第4、23、27條條文
  • 第 七 章 附則
  • 第 28 條
    本自治條例所定書表格式,由殯葬處定之。
  • 第 29 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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