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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類
戶籍法施行細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6 年 08 月 06 日
中華民國96年8月6日內政部台內戶字第0960119184號令修正發布第21條條文
  • 第 五 章 附則
  • 第 34 條
    各直轄市、縣 (市) 政府辦理戶口調查及登記所訂之實施程序或補充規定 ,應報內政部備查。
  • 第 35 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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