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五 章 附則
- 第 37 條(刪除)
- 第 38 條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於本條例公布後六個月內訂定之。
- 第 39 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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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類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中華民國94年2月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17711號令修正公布第14、20、23~26、28、31條條文;並增訂第36-2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