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七 章 附則
- 第 52 條警察機關執行保護令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 53 條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 54 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第二章至第四章、第五章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六章自公布後一年施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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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類
家庭暴力防治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87 年 06 月 24 日
中華民國87年6月24日總統(87)華總(一)義字第870012282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54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第二章至第四章、第五章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六章自公布後一年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