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九 章 附則
- 第 75 條各種合作社業務之執行,除依本法規定外,於必要時另以法律定之。
- 第 75-1 條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合作社帳目審查辦法、合作社監事會監查規則、合 作事業獎勵規則、合作社組織編制及經費處理準則、設置合作農場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其規定之內容及範圍如下: 一、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選舉罷免之種類、候選登記、資格審查程序、 投開票、選舉結果與罷免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二、合作社帳目審查辦法:帳目審查種類、方式、程序與主管機關監督及 其他應遵行事項。 三、合作社監事會監查規則:監事會行使職權方式、程序、範圍及其他應 遵行事項。 四、合作事業獎勵規則:考核程序、等級評等、獎勵項目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 五、合作社組織編制及經費處理準則:組織系統、員額編制、人事管理、 費用支給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六、設置合作農場辦法:設置基準、場員資格、組織編制、會議程序與議 決方法、業務資金、土地利用、損益分配、獎勵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 第 76 條本法施行細則由內政部定之。
- 第 77 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