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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8-07-1003
臺北市少年寄養辦法 非現行版本
自治條例
民國 81 年 08 月 26 日
中華民國81年8月26日臺北市政府(81)府法三字第81057807號令發布
  • 第 一 章 總則
  • 第 1 條
    本辦法依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少年,係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 第 3 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以下簡稱社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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