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十三 章 附則
- 第 156 條本規則所需登記書表簿冊圖狀格式及其填載須知,由中央地政機關定之。
- 第 157 條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本規則修正條文施行日期另定之。
中央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地政類
土地登記規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2 年 07 月 29 日
中華民國92年7月29日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0920083817號令修正發布第5、6、34、40、41、44、51、101、106、119、130、137、146、155條條文;並刪除第76條條文
中華民國92年7月29日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0920083818-4號函發布定自92年9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