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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6-1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65 年 03 月 04 日
中華民國65年3月4日臺北市政府(65)府秘字第10050號令發布
  • 第二十章 土壤粒料(級配石料)面層或底層、基層材料設計標準
  • 土壤粒料之級數規定 土壤粒料所用之材料,應符合左表內任何一種級配規定(ABCD級適用於戌層,CDE F級適用於面層):
  • 粗粒料 粗粒料(停留於四號篩上)應為堅之石料或卵石,經洛杉機磨耗試驗,其磨耗率不得超 過百分之五0。
  • 細粒料 細粒料(通過四號篩)為砂及通過二00號之細粒土壤。通過二00號篩之材料數量須在 通過四0號篩之三分之二以下。
  • 土壤粒料底層材料品質 土壤粒料底層材料,除須符合第一百四十八條至第一百五十條之規定外,尚須符合左表之 試驗標準;並避免含有不適宜之雜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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