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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6-1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65 年 03 月 04 日
中華民國65年3月4日臺北市政府(65)府秘字第10050號令發布
  • 第二十七章 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設計標準
  • 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設計交通量分類標準 交通量分類標準,規定如左: 一、極重級:平均每日大型車輛數,雙向大於四、五00輛。 二、重級:平均每日大型車輛數,雙向一、五00-四、五00輛。 三、中級:平均每日大型車輛數,雙向一五0-一、五00輛。 四、輕級:平均每日大型車輛數,雙向一五0輛以下。
  • 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設計路基分類 一、標準路基 不屬以下二至六類者。 二、穩定路基 壓實良好且基礎不曾攪動之舊路;堅固之岩石;級配優良之礫石,其壓實度空氣含量 少於五%,同時在可能遭遇之最高含水量時,CBR值不低於一00%。 三、不穩定路基 即易於發生不均勻移動之路基;有機或高塑性土壤,其CBR值低於二%;在路面下 五公尺內有泥炭土之坑窩者。 四、填方路基 高度大於一.二0公尺之填方路基。 五、高水位路基 地下水位可能升至路面下六0公分以內之路基。 六、凍脹現象路基 路基土壤為白堊土或易於發生凍脹現象之其他土壤。
  • 水泥混凝土路面之底層及其厚度 水泥混凝土路面之底層按路基分類參考如左表:
  • 有鋼筋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版厚度及鋼筋用量 有鋼筋之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層厚度及鋼筋用量按交通量及路基分類規定如左表:表中之混 凝土其二十八天久抗壓強度不得底於二八0公斤/平方公分。
  • 水泥混凝土路面之接縫 一、縱向接縫 縱向接縫之間距以不超過四公尺為原則。 雙車道道路之縱縫應設於路面中央,車道數不超過四之多車道路面,縱縫間須用連結 鋼筋連成一體。 四車道以上之路面須設一道或一道以上不用連結鋼筋之自由縱縫。 二、橫向接縫 (一)縮縫 縮縫之間隔應視當地經驗而定,如無當地經驗,可參考左表規定辦理: (二)伸縫 路面鄰接於構造物,如橋樑、鐵路軌道等,須設置伸縫。 路面如係在寒冷氣候下施工,且所用之材料之膨脹係數高者,則每隔一八0-二五 ○公尺須設置伸縫一道。 除非路面鄰接其他構造物,或在某種交叉路口處,需要設置伸縫外,左列情形之混 凝土路面可以不設伸縫: 1.混凝土用料之膨脹性為正常者。 2.建造路面時氣溫為正常者。 3.縮縫之間距正常者。 4.縮縫有適當之維護,堅硬材料如土壤細料不致落入縫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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