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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0-02-4001
自治規則
民國 76 年 10 月 05 日
中華民國76年10月5日臺北市政府(76)府法三字第181617號令修正發布
  • 第 一 章 總則
  • 第 1 條
    本細則依警察勤務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 第 2 條
    本細則之規定,為本局行政警察勤務規劃與執行之基準,其他各種專屬警 察勤務大隊 (隊) 準用之。
  • 第 3 條
    本局勤務之實施,應攻守並重,日夜無間,普及轄區,並以行政警察為重 心,其他各種專屬警察勤務大隊 (隊) 配合之,橫成綿密警察網,充分發 揮整體警察勤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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