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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及主計類
財政收支劃分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62 年 05 月 10 日
中華民國62年5月10日總統修正公布第8、10條條文暨附表一甲、一(丑)乙、一、(巳)丙、一、(申)丁、一(己)
  • 第二章 收入
  • 第八節 營業盈餘捐獻贈與及其他收入
  • 第 29 條
    各級政府所有營業之盈餘,所受之捐獻或贈與及其他合法之收入,除法律 另有規定外,應分別歸入各級政府之公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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