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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及主計類
信用合作社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82 年 12 月 03 日
中華民國82年12月3日總統(82)華總(一)義字第6402號令制定公布全文51條
  • 第九章 準用條款
  • 信用合作社監事之權責準用公司法第二百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百十八條之一至第 二百十九條第二項、第二百二十條至第二百二十三條及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
  • 信用合作社之管理,準用銀行法第五條至第九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七條、第二十二條至第 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至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八條 、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五條至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二條至第六十九條、第七 十四條至第七十六條及第七十九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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