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器材 第 22 條 自來水用戶管線所使用之材料,應為鑄鐵、球狀石墨鑄鐵、鋼、石棉、硬 質塑膠等,配以適當零件,其規格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 23 條 用水設備及衛生設備,其已有國家標準者,應符合其規定。 第 24 條 凡曾用於非自來水之舊管,不得使用為自來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