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七 章 附則
- 第 42 條本法對本法施行前已流通進入市場之商品或已提供之服務不適用之。
- 第 43 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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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類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2 年 07 月 08 日
中華民國92年7月8日行政院院臺聞字第0920031836號令修正發布第5、12、17、18、19、22、23、24、39條條文;並刪除第3、6、7、9、10、11、35、38條條文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6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00109431號公告第27條所列屬「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1年1月1日起改由「行政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