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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類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5 年 07 月 03 日
中華民國95年7月3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50085039號令修正發布第23條條文
  • 第 二 章 客運營業
  • 第 一 節 通則
  • 第 33 條
    汽車客運業應在各車站揭示左列章則圖表: 一 行車時刻表及各站間距離里程表。   二 票價、行李運費及雜費表。      三 旅客須知。            
  • 第 34 條
    汽車客運業對各車站之營業時間,應審度實際需要情形規定實施,並公告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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