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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1-06-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90 年 09 月 06 日
中華民國90年9月6日臺北市政府(90)府法三字第901034540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57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規則;新名稱: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
  • 第 九 章 附則
  • 第 57 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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