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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類
工會法施行細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0 年 04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00年4月29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1字第100012567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1條;並自100年5月1日施行
  • 第 七 章 監督
  • 第 29 條
    工會會員或會員代表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 表大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提出異議者,工會應將異議者姓名、所代表 之工會名稱及異議內容列入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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