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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類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74 年 02 月 27 日
中華民國74年2月27日內政部(75)台內勞字第29812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1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 第八章 技術生
  • 雇主不得使技術生從事家事、雜役及其他非學習技能為目的之工作。但從事事業埸所內之 清潔整頓,器具工具及機械之清理者不在此限。
  • 技術生之工作時間應包括學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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