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八 章 技術生 第 35 條 雇主不得使技術生從事家事、雜役及其他非學習技能為目的之工作。但從 事事業場所內之清潔整頓,器具工具及機械之清理者不在此限。 第 36 條 技術生之工作時間應包括學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