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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類
民國 97 年 12 月 25 日
中華民國97年12月25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2字第097014064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99條;並自98年1月1日施行
  • 第 五 章 經費
  • 第 98 條
    本條例第六十八條所稱之經費,包括辦理保險業務所需人事、事務等一切 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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