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四 章 附則
- 第 43 條本辦法有關書表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 44 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四日修正發布之第三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 一條附表二,自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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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類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12 年 09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12年9月4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1120512570A號令修正發布第44條條文及第31條條文之附表二;增訂第10-1、31-1條條文;除第31-1條條文及第31條條文之附表二自112年12月16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