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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類
性別工作平等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5 年 05 月 18 日
中華民國105年5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042821號令修正公布第18、23、27、38條條文
  • 第 七 章 附則
  • 第 39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 40 條
    本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八日施行。 本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正之第十六條施行日 期由行政院定之者外,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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