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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傳播類
有線電視法施行細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82 年 12 月 20 日
中華民國82年12月20日行政院(82)強廣一字第2475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41條
  • 第四章 節目管理
  • 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所稱有違前項第二款之虞之節目,係指其內容為電影片、錄影節目 審查標準應列為限制級者。
  • 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所稱深夜,係指當日零時起至五時止。
  • 本法第三十六條所定本國自製節目之比率,以系統經營者可供利用頻道播送節目之總時數 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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