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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及主計類
決算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61 年 12 月 21 日
中華民國61年12月21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32條
  • 第四章 附則
  • 第 30 條
    決算書表格式,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 第 31 條
    地方政府決算,另以法律定之。 前項法律未制定前,準用本法之規定。
  • 第 32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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