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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6-04-301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0 年 09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00年9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0)府工土字第1003027360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5點及附表;並自100年10月1日起實施
  • 伍、附則
  • 三十三、機關或廠商未依本基準辦理者,應檢討有關人員行政責任及廠商 之契約責任。
  • 三十四、開口契約(預約式契約)或工程性質特殊經本府核定者,不適用 本基準全部或一部之規定,得由機關另訂規定。
  • 三十五、本基準所需書表格式,由本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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