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實施對象
- 五、機關接受中央各部會「 4年5000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補助辦理之建築工 程、軌道工程、道路橋梁工程、水利工程等四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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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6-03-202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9 年 09 月 23 日
中華民國99年9月23日臺北市政府(99)府授工土字第09930224200號函訂定全文11點;並自99年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