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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4-02-1007
自治條例
民國 108 年 12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8)府法綜字第1086047575號令增訂公布第10-1、12-1條條文
  • 第 四 章 附則
  • 第 13 條
    各類場所之用電及消防安全管理皆符合規定者,消防局得予以獎勵。 前項獎勵規定,由消防局定之。
  • 第 14 條
    本自治條例所定書表、格式及圖樣,由消防局定之。
  • 第 15 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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