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柒、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執行小組
- 二十、為辦理本處各組室及分處間個人資料保護業務之協調聯繫、緊急應變通報及資源之整 合運用,特設置本處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執行小組(以下簡稱執行小組)。執行小組成 員由各組室主管兼任之,並設召集人一人,由秘書兼任之,聯絡人一人,由研考人員 兼任之。
- 二十一、執行小組任務如下: (一)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之研議。 (二)個人資料管理制度之推展及評估。 (三)個人資料風險之評估及管理。 (四)個人資料保護方針及政策之執行。 (五)個人資料管理制度適法性與合宜性之檢視、審議及評估。 (六)其他個人資料保護、管理之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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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3-09-2001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3 年 06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臺北市動產質借處(103)北市質借秘字第103304358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22點;並自103年6月6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