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5-13-202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5 年 09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05年9月2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北市教秘字第10539920400號函修正第20、23、24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 柒、應用
  • 二十、各學校受理閱卷申請,依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處理閱卷作業要點辦理。 各學校檔案應用,依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大專院校檔案開放應用要點辦理。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