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總則
- 一、臺北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落實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 法令、尊重當事人資訊自決權、促進個人資料合理利用及避免人格權 受侵害,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施 行細則(以下簡稱本法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訂定本館個 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二、本要點適用於本館及受本館委託或與本館共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 資料其他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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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5-13-203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1 年 04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11年4月1日奉核定下達訂定全文4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