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捌、附則
- 三十四、本所為因應法令修訂、技術發展或強化人格權保障,應為必要補 充及調整,並適時修正本要點。
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2-08-2020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1 年 03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11年3月10日臺北市南港區公所奉首長核定下達訂定全文3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