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總則
- 一、目的:為協助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明確理解「 台北通後台」(以下簡稱本系統)帳號清查與戶役政稽核作業權責, 特訂定本作業原則,以落實制度化管理。
- 二、本作業原則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資訊局(以下簡稱資訊局);本系 統由資訊局開發維護,並由各機關依業務需求申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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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34-03-2011
台北通後台帳號管理暨戶役政稽核作業原則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3 年 04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臺北市政府府授資創字第1133004589號函訂定全文10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