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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華民國109年7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法綜字第1093034387號令修正公布第114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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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華民國108年5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8)府法綜字第1086018491號令修正公布第3、7、8、13、38、71、74、75、81、82、96條條文;並刪除第四章第三節節名及第43~48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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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230221800號令修正公布第7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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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97年1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730042600號令修正公布第7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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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91年7月9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108044500號令修正發布第29、60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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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90年5月1日臺北市政府(90)府法三字第90040092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4條 (原名稱:台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規則;新名稱:臺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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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88年2月10日臺北市政府(88)府法三字第8800524500號令修正發布第17、114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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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87年8月27日臺北市政府(87)府法三字第8706148200號令修正發布第111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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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5年7月12日臺北市政府(85)府法三字第85047400號令修正發布第17、114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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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0年1月18日臺北市政府(80)府法三字第80002502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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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61年9月8日臺北市政府(61)府秘法字第45875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3條
北市03-04-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61 年 09 月 08 日
民國 109 年 07 月 24 日
中華民國109年7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法綜字第1093034387號令修正公布第114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