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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3302872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15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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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5年9月18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532354500號令修正公布第15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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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8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41555580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19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辦法;新名稱: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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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7年9月10日臺北市政府(87)府法三字第87064248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9條
北市03-04-1002
自治條例
民國 87 年 09 月 10 日
民國 113 年 07 月 03 日
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3302872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15條;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