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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7年6月22日臺北市政府府地開字第1076000473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點;並自107年6月2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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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5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4)府地開字第10430720000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5點;並自104年6月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辦理土地所有權人自辦市地重劃作業程序;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受理土地所有權人自辦市地重劃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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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11月30日臺北市政府府授地發字第096328100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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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4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94)府授地發字第094333439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4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7-07-3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4 年 12 月 29 日
民國 107 年 06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07年6月22日臺北市政府府地開字第1076000473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點;並自107年6月29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