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北市松地人字第11370128301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3點;並以電子郵件下達自113年7月22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
5.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111)北市松地人字第11170180242號函修正全文23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
4.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日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101)北市松地人字第1013161610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9、11、20、24點條文;並刪除第10點條文
-
3. 中華民國97年10月9日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北市松地人字第097314418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25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
2. 中華民國95年9月14日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北市松地人字第0953151740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
-
1. 中華民國95年2月3日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北市松地人字第09530151500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23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7-09-201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02 月 03 日
民國 113 年 07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北市松地人字第11370128301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3點;並以電子郵件下達自113年7月22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