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中華民國103年8月11日臺北市公共運輸處北市運綜字第10331721400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條文;並自103年8月29日起生效
-
5.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日臺北市公共運輸處北市運綜字第10236477801號令修正發布第9點條文;並自102年11月11日起生效
-
4. 中華民國102年3月18日臺北市公共運輸處(102)北市運綜字第1023007130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102年4月1日起生效
-
3. 中華民國100年4月13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00)北市交運字第100300250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 (原名稱:臺北市推動低底盤公車補貼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公共運輸處推動低地板公車補貼作業要點)
-
2. 中華民國97年12月11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96)北市交運字第09731150300號函修正下達第5點條文
-
1. 中華民國96年6月11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北市交二字第096305816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0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7-04-301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6 年 06 月 11 日
民國 103 年 08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03年8月11日臺北市公共運輸處北市運綜字第10331721400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條文;並自103年8月29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