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9-05-3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3 年 04 月 07 日
民國 105 年 06 月 08 日
中華民國105年6月8日臺北市政府府原社福字第105304804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刪除第10點條文;並自105年7月5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原住民急難關懷慰助金核發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原住民急難關懷慰助金核發要點)
  • 3. 中華民國105年6月8日臺北市政府府原社福字第105304804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刪除第10點條文;並自105年7月5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原住民急難關懷慰助金核發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原住民急難關懷慰助金核發要點)
  • 2. 中華民國104年5月12日臺北市政府府原社福字第104304011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點;並自104年5月27日起生效
  • 1. 中華民國103年4月7日臺北市政府府原社福字第103302546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0點;並自103年4月1日生效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