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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內政/社政
中華民國78年6月30日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內政部台內團字第1110282059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二條條文及第十二條附件一;增訂第十二條附件二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十二條

    前條第一項之會計報告,應包含下列表冊:
    一、收支決算表。
    二、資產負債表。
    三、財產目錄。
    四、基金收支表。
    前項會計報告之格式如附件一。但年度決算總收入金額在新臺幣三百萬元
    以下之社會團體,其會計報告格式得以附件二為之。

  • [附表]
  • 附件一-會計報告格式及說明

  • 附件二-決算報告表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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