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軍訓
中華民國89年5月16日
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1090034056B號令修正發布第一點、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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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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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軍訓教官出國作業之遂行,並依國防部令頒「國防部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辦法
」及「國軍人員出國查驗線傳作業規定」等,爰訂定本作業規定。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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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軍訓教官之出國作業,除法令及「國防部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辦法」、「國軍人
員出國查驗線傳作業規定」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定辦理。本規定所稱出國,係指赴外
國、大陸及港澳地區等境外地區。軍訓教官赴港澳地區,比照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
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