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交通/鐵路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
中華民國107年6月28日交通部鐵道局鐵道產字第1073602092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並自107年6月1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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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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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適用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以下簡稱機場捷運系統)用地,係指交
通部鐵道局(以下簡稱管理機關)管理之公有土地,其範圍如下:
(一)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用地。
(二)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