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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稱本會)為規範本會醫療機構成立醫療糾紛互助金管
理會(以下簡稱互助會),特訂定本要點。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就醫
中華民國89年6月12日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7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字第1020074602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並自102年1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醫療機構醫療糾紛處理互助金管理會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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