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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能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執行核子設施及核物料實體防護
相關保安與保防違規注意改進案件限制公開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原子能/業務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核能安全委員會核應字第1120019499號函修正發布第一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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