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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考試/考選/試務通用
中華民國92年5月6日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050002588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三條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十三條

    受委託辦理考試之機關、學校、團體,其辦理考試人員應嚴守秘密。如有洩漏,依典試法第
    三十一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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