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考試/考選/高等及普通考試
中華民國111年11月4日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1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1110014810號函核定修正發布第三點、第九點、第十點
subject
所有條文
apps
編章節
tune
條文檢索
pin
條號查詢
history
歷史沿革
extension
制定依據
menu_book
相關解釋令函
change_circle
異動說明
drive_file_rename_outline
提案草案
file_download
檔案下載
附件下載
修正內容
- [修正]
-
參、訓練對象
本考試土木工程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依本考試土木工程
類科暫定需用名額388人,實際報到人數為203人。 - [修正]
-
玖、訓練經費
一、本訓練所需經費比照往年,由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負擔,並
請受訓人員於訓練當日攜帶現金至現場繳納,代訓機關將開立收
據予受訓人員帶回各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辦理核銷。
二、本訓練作業事項由工程會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
理,實際參訓人數 203人安排訓練梯次,預估所需總經費約新臺
幣(以下同) 2,097,950元,包含講座等人事費用、膳宿及文具
用品等業務費用、講座及行政人員旅運費用。
三、受訓人員依需求辦理住宿,需住宿人員每人次訓練費用為11,500
元;不住宿人員每人次訓練費用為9,100元。 - [修正]
-
拾、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調訓通知:本訓練由保訓會發函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調訓,
並將受訓人員名單提供工程會轉知代訓機關安排訓練課程。
二、膳宿安排:本訓練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符合資格者
得申請住宿。
三、考核成績:分為平時學習情形考核及測驗考核等 2部分,平時學
習表現占 10%,另於課程結束最後1天安排測驗考核占90%,本訓
練考核成績結果由工程會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
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四、意見調查: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週內將
調查結果郵寄保訓會,以瞭解受訓人員反映意見。 -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