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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法
修正日期:
民國 84 年 01 月 16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84年1月16日總統(84)華總(一)義字第0195號令修正公布第942條條文
第 942 條
受僱人、學徒或基於其他類似之關係,受他人之指示,而對於物有管領之 力者,僅該他人為占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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