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一 章 總則
  • 第 1 條
    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為改善殯葬文化,加強殯葬設施之設置管理及殯 葬服務業之管理輔導,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資源,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 第 2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殯葬管理處(以下簡稱殯葬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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