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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人民團體法
修正日期:
民國 82 年 12 月 31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82年12月31日總統(82)華總(一)義字第7112號修正公布令增訂第50-1條條文
第 50-1 條
政黨不得在大學、法院或軍隊設置黨團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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