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友善列印功能
print
列印
close
關閉
法規名稱: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7 月 09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14年7月9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43029587號令修正發布第8、21~24、35、36、71-1、75、75-2、80-2、86-1、86-2、88-1、97-6條條文、第5條條文之附表及第十章之一章名
第 十 章之一 河川區、保存區
第 78-1 條
河川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應依水利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 78-2 條
保存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